近日,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限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内容主要涉及2024年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限额执行标准有关事项。其中明确,单位在职职工2024年度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571元。
一、缴存基数及缴存限额执行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1、单位在职职工缴存基数
根据绵阳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度全市平均工资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2024年度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571元、下限为197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职工部分上限均为3069元、下限均为99元。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限额
根据2024年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额计算,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按月等额缴存、按月自主缴存方式的月缴存额上限为6138元、下限为198元,灵活自由缴存方式单笔及全年缴存额上限为73656元、单笔缴存额下限为198元。
二、适用范围
绵阳市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办理渠道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缴存地管理部(分中心)服务窗口均可办理。
四、温馨提示
1、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从2024年1月起执行,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2、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限额自2024年7月25日起执行。
五、相关知识点
1、单位缴纳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2、缴存比例是多少?
单位和职工个人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实行差异化缴存的企业按实际执行。
单位在规定范围内(5%-12%),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按差异化比例缴存;职工个人可在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并在规定上限范围内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实行差异化比例缴存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绵阳公积金中心审批后执行。
3、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年龄范围调整为已满16周岁且不满60周岁。
(2)缴存人的缴存身份在灵活就业缴存体系和单位缴存体系转换或异地转移接续的,缴存时长、缴存金额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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