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员工受伤由谁负责?

浏览: 作者:四川薪税保 来源: 时间:2024-03-15 分类:劳务外包

在生活中,很多工作可能会出现受伤的情况,或者是在上下班路上出现受伤的情况,一般来说,职工都是买了工伤保险的,如果认定为工伤是会得到一定的补偿的,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企事业单位使用劳务外包员工,这部分员工受伤由谁负责并不清楚。今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通常情况,在工作中受伤,应该属于工伤,如果是劳务派遣,那么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劳务外包合同签订后,只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企业不对劳务外包公司的员工承担任何责任。

但如果外包员工是因为企业的原因导致人身损害,比如企业生产工作的场所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企业未培训导致外包员工操作使用设施设备不规范等企业过错原因,外包员工可以请求企业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企业要想使用劳务外包用工,应当谨慎选择劳务外包公司,审核其资质与用工主体资格。在选择时注重劳务外包企业的信誉度和从业资质。发包方应当对相关劳务用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等进行存档备查。 

同时,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时,明确约定外包员工发生工伤时的责任承担至关重要。这种做法既保障了劳务外包公司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也满足了企业的业务需求,并为双方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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