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上海人社局通知:社保费降了,3月1日起执行

浏览: 作者:四川薪税保 来源: 时间:2024-02-27 分类:社保知识

  好消息好消息,上海人社局于2024年1月16日发布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此通知中表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当前的24%调整为20%,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降了。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接下来,就大家常问的一些问题跟大家进行解答。

  一、灵活就业人员多少岁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这是很多参加灵活就业人员想要知道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参保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在待遇地才满足领取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待遇条件。

  二、满足哪些条件的人可以参加上海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023年5月1日起,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等均可在本市参保。

  三、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参保?

  总共有两种方式:

  ①线上办理(仅限本市和外省市户籍人员)

  可登录“随申办”APP,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功能,点击“立即办理”进行申报,也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在首页“主题服务”-“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板块,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②线下办理

  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亮证),至就近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关心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用降低,对于缴纳的人群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大家记得转发告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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