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常见的用工方式,其形式也有多种,今天下边就详细给大家说一下劳务派遣主要形式有哪些。
1、完全派遣
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如文员、会计、软件或项目工程师、市场营销员、生产线简单操作工、包装工、保安、汽车驾驶员、炊事员、搬运工、清洁工、医院护士、护工等);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如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等),外包给人力。由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转移派遣
薪税保人力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薪税保人力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3、减员派遣
企业将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的雇主身份转移给薪税保人力。
企业向薪税保人力支付员工派遣总费用,由薪税保人力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这样一来,可以减少企业的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4、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工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薪税保人力,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
其目的是使用工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形成有效激励机制,从而建立起更为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5、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因为短期项目需要,再或者流动性比较大的职位采用短期租赁的方式减少用工手续上的麻烦。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6、项目派遣
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7、钟点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8、双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9、集体派遣
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薪税保人力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那么,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三方主体,多重关系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方主体,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三角劳动关系”。三方之间形成多重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民事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特殊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两个合同劳务派遣关系中至少应存在两个合同,一是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二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这两个合同共同构成了劳务派遣的法律基础。
3.雇用与使用分离
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派遣单位负责被派遣劳动者的招募、选拔、培训等事务,而用工单位则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劳务报酬的支付。
通过上面的讲解,相信大家对于劳务派遣的形式、什么是劳务派遣和其特点都有一定了解,企业在选择具体形式时,需要结合自身需求来定,如果还是感到疑惑,可以跟薪税保人力的专业业务老师进行联系,将会根据大家实际情况制定定制化服务解决方案。